本文转自【新闻坊】;
在寸土寸金的上海花不到两千元就能租到三室两厅?
是不是有点“额头碰到天花板?”
(资料图片)
谁能想到, 明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却无法居住, 原因竟是遇到了“假房东”......
据租客赵女士描述,她在同城租房群内了解到宝山罗南地区某商圈周边有一套“特殊”房子出租。“毛坯三房,每月2000元可签三年。”联系中介实地看房后,赵女士一眼就相中了这套房。
次日,赵女士在没有核对房产证的情况下,和“二房东”阮某以 每月1900的价格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
赵女士入住后, 社区民警和物业工作人员发现这间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阳台上晾挂着衣物有入住痕迹 ,于是联系房主提醒其尽快前往物业和居委办理入住登记。
然而,接到电话的房主却称自己并未入住新居。 房东吴先生前来查看后,发现自己钥匙已经无法打开自家大门。
“房客”赵女士下班回来后,民警和物业工作人员立即前来核查。“ 签合同当天他给我和中介看的都是手机里的照片,并没有租赁合同等实物文书 。当时说房子是他从房主手里租来的,现在不住了转租给我。”赵女士边回忆边讲述“租房”的经过。
根据赵小姐提供的信息,
民警在翻阅小区公共视频后
立即锁定嫌疑人
“二房东”阮某并将其抓获。
阮某到案后坦言,去年其租住在该小区时 发现同一幢楼内的某套房子长期闲置无人居住,阮某觉得甚是“可惜”便拿着工具偷偷将锁撬开后换了把新的门锁,一通操作后冒充“二房东”出租空屋。
阮某利用自己当过房屋中介的经验,
通过电脑软件
制作假房产证和假租赁合同
招揽租客签订租房协议,
共非法获利1900元。
目前,阮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退还所有非法获利,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
闲置房屋的房主应定期探查空房, 房客租房时也要仔细查验房东的相关房产证明、身份证件等信息, 遇到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 更要提高警惕, 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海报新闻